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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万晓玲 北京

职位: 注册税务师 高级顾问

办公机构: 北京

电话: 010-59468103

邮箱: wxl@getaolawyer.com

专业领域: 税务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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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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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述研究

教育背景

职业资格

中国注册税务师

工作经历


工作语言

中文

社会职务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
行业自律检查员
某省注册税务师行协会副会长、
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首批专家库成员
某省财政厅“财会监督人才库”成员
参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实务及案例》,在《中国税务报》发表多篇文章,专注资本交易税收领域,在企业IPO 税务辅导、企业并购重组税务服务、企业集团股权架构搭建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历。

◆ 为某三家集团企业股票减持计税与个税申报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实现降低税负过亿元

某三个集团企业处理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税务争议,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通过处理增值税买入价确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核定、逾期申报补税与滞纳金、减持节奏与亏损匹配等问题,论证增值税移动加权平均法、个税个别计价法合规性,穿透核查股权历史成本,核算应纳税额,协调滞纳金减免与缓缴,累计降低减持税负超亿元,完成合规更正申报,形成上市公司股东大额减持税务争议解决标准化模板。

◆ 为某光伏新能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成功实现税收减免

某光伏发电公司解决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起始时间税企争议,企业于某年完成并网但因土地权属纠纷、设备故障未能及时产生收入,税务机关要求自该年起算优惠期。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优惠期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算,提交土地纠纷调处证明、设备检修验收报告、第一笔收入凭证等资料,成功说服税务机关认可相关年份免征、相关年份减半征收。

◆ 为某节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实现无对价交易已退增值税款未被要求返还

某节能公司处理“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合规性争议,税务机关以企业未取得余热资源进项发票为由,要求返还2022年3月至今已退税款530余万元;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从业务实质出发,论证该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余热为无偿取得、无对价无交易、不属于收购再生资源,结合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官方解读“非收购取得原料无需发票即可退税”,匹配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与备案资质,明确企业完全符合100%即征即退条件,成功驳倒税务机关“凭余热发票退税”的适用口径,维护企业合法税收权益,避免资金链断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