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格韬 2026-05-07 14:56:51

◆ 为某世界500强战略性稀有金属国企IPO税务争议案及并购重组提供专业服务累计实现减免税费4.8亿元
某世界500强战略性稀有金属国企IPO税务争议案涉及跨区域资产吸收合并税务定性、债权及投资损失、股权划转重组、税前扣除四大争议焦点。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凭借对于土增税、增值税、契税减免政策的理解和对争议流程的节奏把控,成功实现累计减免税费4.8亿元。
◆ 为西部某大型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差额纳税与利息扣除税务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化解近60亿元利息支出扣除风险
为西部某大型融资租赁公司处理融资租赁增值税差额纳税、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重大争议,税务机关以部分利息支出未及时取得发票为由,要求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根据相关政策论证差额纳税遵循权责发生制、凭证合法即可扣除,企业在60日补票宽限期内已取得63.10亿元全额发票,符合行业惯例与政策要求,最终确认无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化解近60亿元利息支出扣除风险。
◆ 为某央企集团与某上市公司180亿元资产重组税务争议案件提供专业服务实现减免税费5.3亿元
某央企集团与某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180亿元交易规模涉及跨央企上市公司重组中的税务定性、优化股权划转、资产置换的税负结构等核心争议。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经与税务机关沟通,将“资产置换+股权划转+配套融资”拆分为三个独立且关联的税务事项,分别适用不同税收政策,跨区域税务协调统一重组业务的税务执行口径。实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合计减免5.3亿元,成为央企与上市公司跨区域重大重组的税务服务标杆案例。
◆ 为某市国资无偿划转契税与印花税税企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实现契税、印花税双免税
就某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两家工业母机企业之间的不动产无偿划转产生的契税、印花税争议案件,税务机关以不适用税收优惠政策为由,要求征收契税并追缴未申报印花税。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依据相关规定认为,“单位”包含企业法人,国资委作为100%出资人属于“同一投资主体”,本次划转同时满足行政性划转、同一投资主体划转两项契税免税条件。针对印花税,依据行为发生时有效政策明确国资批准无偿划转属于“改制”范畴,产权转移书据依法免税,且纳税义务以划转时点为准、后续股权变更不影响定性,驳倒税务机关征税认定,实现契税、印花税双免税,为国资划转税务争议处理提供示范口径。
◆ 为某大型上市矿业集团重整某省破产上市公司税务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累计实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8.69亿元
某大型上市矿业集团并购某省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税务争议案,涉及债务重组所得定性、房产与股权抵债税务定性、股票减持计税基础确认等核心争议,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根据对相关政策的理解,设计特殊性税务处理+分期确认所得方案,合规匹配大额可结转亏损,规范抵债资产增值税、土增税、企业所得税处理,明确某大型上市矿业集团计税基础,累计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8.69亿元,通过税务机关现场核查无风险,为破产重整企业化解重大税务争议。
◆ 为某三家集团企业股票减持计税与个税申报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实现降低税负过亿元
某三个集团企业处理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税务争议,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通过处理增值税买入价确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核定、逾期申报补税与滞纳金、减持节奏与亏损匹配等问题,论证增值税移动加权平均法、个税个别计价法合规性,穿透核查股权历史成本,核算应纳税额,协调滞纳金减免与缓缴,累计降低减持税负超亿元,完成合规更正申报,形成上市公司股东大额减持税务争议解决标准化模板。
◆ 为某光伏新能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成功实现税收减免
某光伏发电公司解决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起始时间税企争议,企业于某年完成并网但因土地权属纠纷、设备故障未能及时产生收入,税务机关要求自该年起算优惠期。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优惠期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算,提交土地纠纷调处证明、设备检修验收报告、第一笔收入凭证等资料,成功说服税务机关认可相关年份免征、相关年份减半征收。
◆ 为某节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争议案提供专业服务实现无对价交易已退增值税款未被要求返还
某节能公司处理“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合规性争议,税务机关以企业未取得余热资源进项发票为由,要求返还2022年3月至今已退税款530余万元;格韬法律、财务、税务团队从业务实质出发,论证该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余热为无偿取得、无对价无交易、不属于收购再生资源,结合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官方解读“非收购取得原料无需发票即可退税”,匹配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与备案资质,明确企业完全符合100%即征即退条件,成功驳倒税务机关“凭余热发票退税”的适用口径,维护企业合法税收权益,避免资金链断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