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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韬为前海高盛鑫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协会审核

文章作者: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私募资管与风险投资部 2017-09-01 10:05:00

2017年9月1日,格韬律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前海高盛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高盛鑫”)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审核,该项目也是目前业内比较少见的成功案例之一。

近期协会对于重大事项变更的监管趋严,从近期的反馈来看,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同时变更的情形,协会普遍会认为存在“倒壳”的嫌疑,要求按照登记法律意见书14项内容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书。

接受前海高盛鑫的委托后,格韬律所由私募资管与风险投资部郝军律师、刘建昌律师、高亮律师、助理律师尚德贤、助理律师黄博贤组成承办本次项目的专项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协会最新监管规则和反馈意见,结合前海高盛鑫的实际情况,充分进行了尽职调查。

为避免被协会认定为“倒壳”,格韬律师团队有针对性的出具了《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前海高盛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之专项法律意见书》、《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前海高盛鑫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之专项法律意见书》两份专项法律意见书,分别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并对本次变更的原因进行了充分合理的论证。最终专项法律意见书按照格韬律师的预期成功顺利通过协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