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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韬执行主任杨红伟就影视募集资金接受CCTV6采访

文章作者:CCTV-6 2019-08-16 21:34:28

记者深度调查:电影版权收益投资靠谱吗?


采访结束后,我们的记者采访了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红伟,为我们分析了电影版权收益投资的法律风险并总结了以下4点。


1.任何的集资,任何的众筹,任何面向普通大众的投资,不得进行公开的宣传,在法律的专业术语上是不能进行向不特定对象的宣传,什么叫做不特定对象呢?就是你的对象他是不特定的,是任意的。

 

2. 必须是要保证它的一个真实性,不能进行虚假的、夸大的、诱导性的宣传,不管是你的合同,还是你相关的说明,还是你在网络上散布相关的资料,都必须具备真实性的特征。

 

3.关于人数的限制,如果你是以契约型的形式,就是用一个合同,那么人数是不能超过200个人的,这是证券法的一个规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签署时的这个诚信义务,必须要充分地揭示影视行业的风险,因为影视行业的风险是巨大的,只说吴京的电影是赚了多少钱,只说《红海行动》是赚了多少钱,从来不会提到有亏损的,这就违反了一个高风险投资行业对高风险进行充分揭示的一个义务。


违反了以上四条,有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集资诈骗这两个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