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财经 2021-07-12 13:09:35
格韬杨红伟
就华泽钴镍虚假陈述案终审结果
接受财经访问
华泽钴镍虚假陈述案终审,中介机构连带赔偿责任提升至100%
文|《财经》记者 王颖 张欣培
编辑|陆玲
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中,中介机构的责任界定,历来都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2021年6月,一则二审判决书引发市场关注。在华泽钴镍证券虚假陈述的二审判决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和国信证券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比例从一审的60%和40%直接提升到100%,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监管层多次公开表示要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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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和瑞华所作为专业的上市公司保荐人和审计机构,如果按照执业规则勤勉尽责,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华泽钴镍虚假陈述行为即应当被发现,其过错并非一般疏失,而当属重大过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格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红伟则表示,此判决对于压实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第一守门人的职责,对于改变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压价竞争及其他形式恶性竞争,对于提高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整体技术服务水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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